?玻璃控制程序
1.目的 :為防止玻璃制品在正常或非預期使用下發生破裂,給產品造成安全危害。
2.適用范圍 :工廠生產活動場所,產品包括區域等相關的玻璃制品均適用。
3.職責
3.1 生產部對生產活動場所玻璃制品的使用、維護、保管和監視負直接責任;相關崗位上的作業人員對這些物品的安全使用負直接責任;
3.2品保部:負責玻璃制品使用情況的監控,有權在玻璃制品使用中出現意外情況時,要求停機整改,并確認完成后恢復生產。
4.作業內容
4.1 所有生產場所的建筑物的窗戶上使用的玻璃制品,應優先考慮有機玻璃或其他透明不易破裂的材料,采用玻璃制品的窗玻璃必須每日檢查玻璃的完整性,所有設備上禁止使用玻璃制品,必須采用類似玻璃透明裝置的部分(如:采用有機玻璃或其它類似玻璃的透明材料等);
4.2 生產區域的作業人員,若因近視必須佩帶眼鏡的,其鏡片必須是采用樹脂等堅固材料制成的,以防對人身和產品造成安全威脅;
4.3如果生產區域內須使用的玻璃制品,須在帶入生產區域包裝疊好,以保證其安全性,使用過程中應定期檢查,防止玻璃意外破損及非預期使用。
4.4原則上在生產區域內,不得將照明燈直接安裝在操作臺上方或有裸露產品生產線的正上方,對已安裝的所有照明設施的固定裝置應加以保護,并安裝防爆裝置,以防其破壞前造成對產品的污染。
4.5生產區域禁止帶入或使用玻璃制品,必要情況下使用必須采取安全防護措施;任何員工不得將茶杯、餐具等物品帶入生產區域,不得佩戴任何玻璃或類似玻璃或尖銳的的飾品,防止滑落損傷產品或掉入包裝箱內劃傷消費者。
4.6在使用玻璃的位置,行政部人員應經常檢查玻璃的自然褪化情況,以防止其自然的脫落或破裂,在檢查發現有褪化跡象時應及時更換。
4.7出現意外情況時生產部應立即停止生產,清理并隔離受污染的產品,品保部協助行政部徹查原因,形成書面報告,確定糾正和預防措施,必要時將報告呈總經理簽署意見,行政部及時對玻璃設備進行維修,清理事故現場,并經品保部檢查無隱患后方可重新開機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