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物處理作業指導書
1.目的
明確公司范圍內生產的各類廢棄物的分類、收集及處理方法,以減少由此產生的環境污染及產品污染。
2.范圍
適用于公司范圍內所有廢棄物的管理。
3.定義:無
4.權責
4.1行政部
4.1.1負責教育監督清潔工按規定執行。
4.1.2負責審核危險廢棄物處理方的資格。
4.1.3負責廢棄物的處理。
4.1.4可回收廢棄物的出售處理。
4.1.5負責對各個區域所產生的廢棄物進行清運、分類、集中。
4.2各部門及生產車間
4.2.1負責對本部門所產生的廢棄物的分類處置場地、容器進行管理。
4.2.2負責培訓部內員工嚴格執行有關規定。
5.作業內容
5.1廢棄物的減少
公司各部門各級人員都有責任和義務嚴格遵守公司的文件規定,盡可能地降低產品的不良率,從而達到減少廢棄物產生這一目的。
5.2廢棄物分類
5.2.1根據廢棄物的毒害性,將公司的廢棄物分為:一般廢棄物、危險廢棄物。
5.2.1.1根據一般廢棄物的不同屬性,將公司的一般廢棄物分為:
a.(1)可回收的廢棄物,主要包括:廢包裝紙皮、產品零配件等;
b.廢紙類:廢報紙、辦公用紙等;
c.廢木材類:廢木板;
d.一般的廢玻璃容器類:破爛玻璃窗等。
(2)不可回收的廢棄物主要有:
a.各種廢筆、筆芯、等辦公用品;廢膠帶、文件夾等;
b.廢紙杯(飲料瓶)、殘余食品、塑料膜、包裝袋等日常生活垃圾;
5.2.1.2根據危險性廢棄物的不同屬性,將公司的危險廢棄物分為:
(1)不可回收危險廢棄物,主要包括:
a.廢油類:廢機油、潤滑油及其容器、污染物。
b.廢化學藥劑類:油漆、膠水及含上述成份的容器、廢手套、碎布等;
c.各種含有毒、有害化學品成份之物品:日光燈管等;
5.3廢棄物的收集管理
5.3.1各部門負責對本部門的各個場所進行規劃,選定適當的場所用于放置各類廢棄物,對于危險廢棄物的放置場所必須有防雨淋、防火、通
風、防泄漏和消防設施。
5.3.2各部門需在相應場所適當放置投放各類廢棄物的專用容器,以便分類收集。
5.3.3各部門各工序的員工須按規定的要求將各種廢棄物投入相應的專用容器中。
5.3.4清潔工每天負責將各區域存放的廢棄物進行收集、分類、標識,
并清理至指定區域。
5.4廢棄物的處理
5.4.1一般廢棄物的處理
5.4.1.1不可回收垃圾類廢棄物的處理
由清潔人員將收集好的廢棄物清理至指定放置場所集中處理。
5.4.1.2可回收廢棄物的處理
a.公司各部應按有關文件將可回收的有價廢棄物分好類,由集到指定置。
b.
公司廢棄產品回收時需清除與客戶有關的信息,廢棄產品完全銷毀使用功能后方可處理。
c.
收集到一定程度時由行政部聯系相應的可回收廢棄物公司收購、計量、搬運,行政部應對結果及收購方進行記錄于(可回收廢棄物
處理記錄表),并予記價結算。
5.4.2危險廢棄物的處理
5.4.2.1可回收及不可回收危險廢棄物由行政部負責處理或聯系委托有處理資格的單位對其進行處理;
5.4.2.2對危險廢棄物每次處理都須在《危險廢棄物處理記錄表》中記錄相關內容。
5.5應急處理
收集、清運、處理各類廢棄物的全過程中,如果出現了火災、泄漏等環境緊急或異常狀態,發現者應按照《應急預案》中規定的要求來進行
處理及對應。
5.6檢查
5.6.1應對廢棄物推放場所、收集、清運、處理過程中進行檢查與監督
6.記錄
6.1廢棄物處理記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