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22000不合格控制程序是建立
ISO22000:2018的必須程序,免費提供給大家參考
1 目的
對不合格品進行識別和控制,減少不合格品的影響,避免不合格品的非預期使用或交付。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購進物資、食材配送過程中出現的不合格的控制。
3 職責
3.1 營運部是本程序的主控部門,負責不合格品的識別,監督檢查各部門不合格品的控制和處置情況,并對不合格品的處置跟蹤驗證。
3.2 部門負責人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識別、控制和處置不合格品,采取糾正措施,并對措施的有效性跟蹤驗證。
4 工作程序
4.1 不合格品的分類
4.1.1 嚴重不合格:直接影響產品、服務質量或食品安全,造成較大經濟損失或信譽損害的不合格。
4.1.2 一般不合格:個別或少量不影響產品、服務質量與食品安全的不合格。
4.1.3 潛在不安全產品:超出關鍵限值或部分不符合操作性前提方案的條件下生產的產品。
4.2 不合格購進物資的評審和處置
4.2.1 購進物資到貨后,經檢測判為不合格品,保管員不得辦理驗收,應填寫《不合格品報告》,報公司分管副經理提出處理意見,采購員
負責與供方聯系退貨或換貨。
4.2.2 特殊情況下,經部門經理提出申請,公司總經理或副經理批準,可以讓步接收一般不合格品;嚴重不合格品或重要物資不允許讓步接
收。
4.3 不合格食品的評審和處置
4.3.1 一般不合格品:經加工制作后的產品,雖不符合標準要求,但基本滿足顧客要求,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可采取讓步接收并填寫《不
合格品報告》。
4.3.2 嚴重不合格品:明顯不符合標準要求,不滿足顧客要求或不符合法規要求,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進行報廢處理,相應填寫《不合格
品報告》。
4.3.3 潛在不安全產品的評價:
除非監視外的其他證據能證實控制措施有效;或針對特定產品的控制措施的組合作用有證據說明達到預期效果以及抽樣、分析和其他驗證活
動證實受影響批次的產品符合相關食品安全危害確定的可接受水平外,不得放行潛在不安全產品。
部門經理負責識別、評估潛在不安全產品,采取糾正措施。
4.4 不合格服務的評審和處置
4.4.1 嚴重不合格
a﹚由食品安全小組及相關部門共同分析產生嚴重不合格的原因并制定處置方案,向受其影響的顧客表示歉意,并在顧客同意的情況下采取減
免費用、賠償措施或重新提供服務等處置方法;
b﹚對造成嚴重不合格的當事人和有關責任人進行培訓教育并處罰,將處理結果填寫在《不合格品報告》中;
c﹚對顧客重新提供服務后,由營運部和相關部門負責人實施跟蹤驗證,執行《糾正和糾正措施控制程序》。
4.4.2 一般不合格
a﹚由所在部門負責人進行處置,當場糾正或當日解決,向受其影響的顧客表示歉意,經顧客同意后,可重新提供服務或減免費用;
b﹚相關部門對員工進行服務質量教育,必要時給予處理,處理意見填寫在《不合格品報告》中,由部門負責人進行跟蹤驗證。
4.4.3 潛在不安全產品:
對無證據表明產品可安全放行的潛在不安全產品,應由部門經理確認并對相應產品實施處理,包括重新加工或直接銷毀和按廢物處理。
4.5 各部門須將《不合格品報告》提交行政部。為消除不合格,公司每半年組織召開一次質量分析會,對發現的問題和潛在問題,采取糾正
和預防措施,具體執行《糾正和糾正措施控制程序》和《預防措施控制程序》。
4.6 在按上述要求評價前,所有不合格品須在控制下予以保留,當不合格品已經不在本部門控制范圍內,應啟動《通知和召回程序》。
4.7 撤回:為能夠并便于完全、即使地撤回確定為不安全產品的終產品批次,最高管理者應指定有權啟動撤回的人員和負責執行撤回的人員
,并且在適當的時候應策劃實行撤回演練,并做好記錄,具體安排見《通知和召回程序》
5 相關文件
5.1 《驗證程序》
5.2 《糾正和糾正措施控制程序》
5.3 《預防措施控制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