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錄控制程序是ISO22000:2018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必備程序文件之一
ISO22000記錄控制程序
1 目的
為提供符合標準要求和質量管理體系、食品安全管理體系有效運行的證據,建立和保持記錄,并予以控制。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為證明產品符合標準要求和質量管理體系、食品安全管理體系有效運行的記錄。
3 職責
3.1 行政部是記錄控制的管理部門,負責管理、監督各部門的記錄。
3.2 各部門負責收集、整理、保存本部門建立的記錄。
3.3 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審批本部門編制的記錄格式。
4 工作程序
4.1 記錄的標識編號
記錄的標識編號按《文件控制程序》執行。
4.2 記錄的填寫
4.2.1 記錄填寫要及時、真實、完整、清晰,不得隨意涂改、偽造。因某種原因不能填寫的項目,應該說明理由,并將該項目用單杠劃去;
相關欄目負責人簽名,不允許空白。
如因筆誤或計算失誤需修改原數據,應采用單杠劃去原數據,在其上方寫上更改后的數據,加蓋或簽上更改人的印章或姓名及日期。
4.3 記錄的貯存、保護
4.3.1 各部門必須對所有記錄分類,存放于通風、干燥、安全的地方,所有記錄保持清潔,字跡清晰。貯存環境適宜,防止丟失或損壞,應
防盜、防火、防腐蝕、防蟲蛀、防潮。
4.3.2 文控編制《記錄清單》,將公司所有與管理體系運行有關的記錄匯總,包括名稱、編號(版本)、保存期、使用部門、填寫要求等內
容。各部門編制本部門使用的《記錄清單》,并匯總本部門的記錄原始樣本。
4.3.3 記錄應便于檢索。
4.4 記錄的發放、借閱與復制
4.4.1 各部門向文控領用所需記錄表格。
4.4.2 需借閱或復制記錄時要經相應部門負責人批準并填寫《文件發放、回收、銷毀記錄》,登記備案。
4.5 記錄的保存期限
除特別注明保存期限的記錄之外,記錄的保存期限為三年,特殊情況另行處理。
4.6 記錄的銷毀處理
記錄如超過保存期限或由于其它特殊原因需要銷毀時,由各相應部門填寫《文件發放、回收、銷毀記錄》,交管理者代表審批,由授權人執
行銷毀。
4.7 記錄的檢查
行政部每季度對各部門的記錄實施檢查。
4.8 記錄格式
4.8.1 記錄格式由相關部門負責編制,相應部門負責人審批,行政部備案。
4.8.2 各相關部門可根據工作需要提出記錄格式的更改設計,執行《文件控制程序》中有關文件更改的規定。
5 相關文件
5.1 《文件控制程序》
6 記錄
6.1 《記錄清單》
6.2《文件發放、回收、銷毀記錄》